秀山網訊 自黨史學習教育開展以來,縣司法局結合工作實際,從黨史學習教育中汲取強大奮進力量,大力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切實把黨史學習教育成效轉化為推動法律服務工作的強大動力。
清溪司法所工作人員在土地糾紛現場勘驗。
20年前,清溪鎮龍鳳村村民徐某軍和徐某安兩家因為房屋中間橫著的三塊土地的歸屬權發生過爭執。兩家人因為這一糾紛發生了無數次爭議,小則吵鬧,大則打架,甚至對簿公堂,20年來,糾紛一直未能解決。2021年3月中旬徐某軍到鎮調委會申請糾紛調解,接到申請后,鎮調委會高度重視,及時組織清溪司法所和綜治辦工作人員到村委會調查了解情況,力爭通過調解化解雙方的矛盾糾紛,消除不穩定的隱患。3月17日,在充分掌握事件起因和來龍去脈之后,清溪司法所協同鎮綜治辦和村調委會組織雙方當事人到現場進行調解,從法、情、理上對雙方當事人啟發疏導,并提出調解方案,最終促使雙方達成和解,雙方承諾今后不再因此事發生糾紛,至此,一起長達20年土地糾紛終于得到有效地化解。
溶溪司法所組織矛盾雙方簽訂工傷補償調解協議。
3月上旬,溶溪司法所接到一起調解糾紛的申請。申請人余某稱,2020年10月17,其在井下采礦時不慎被礦石砸傷右下肢,被送往秀山縣溶溪鎮中心醫院檢查治療,10月18日轉入秀山縣人民醫院住院治療,被診斷為右腓骨上段骨折,并于2020年11月3日好轉出院。余某向工作單位重慶寶田金穗錳業有限公司提出工傷補償金額15萬元,但該公司認為,余某工傷鑒定結論為傷殘十級,無生活自理障礙,余某索要的補償金額不合理,公司只愿意承擔補償費用8萬元,因而無法達成協議。溶溪司法所接到申請后高度重視,對糾紛事實進行了調查了解,并聽取雙方當事人各自的想法。本著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工作人員耐心細致地向當事人講解《工傷保險條例》和《重慶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解釋各種賠償費用產生的法律依據和計算標準等,促使雙方矛盾逐漸緩和,最終在互諒互讓的原則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矛盾糾紛得到圓滿化解。
溪口司法所工作人員到現場調解
3月15日,溪口司法所成功調解一起賠償糾紛,當事人崔某、余某居住在溪口鎮龍洞居委,兩人在該居委會敬老院務工,因工作瑣事發生口角糾紛并相互辱罵,后崔某在居委會大廳對余某進行毆打,致使余某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余某在秀山縣人民醫院住院治療17天,期間產生的費用共計12060元,雙方對賠償事宜意見不統一,申請調解。溪口司法所工作人員在了解事情的原委后,分別對雙方當事人曉之以理、動之以情進行調解,最終雙方都作出讓步,達成了調解協議。崔某賠償余某醫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的80%,應為9648元,調解達成協議9000元,履行賠償義務后,余某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崔某提出其它任何賠償費用要求,兩人握手和好。
“我為群眾辦實事”是司法行政隊伍教育整頓和黨史學習的重要內容之一,秀山縣司法局以此次實踐活動為契機,樹牢為群眾辦實事的理念,定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和治理,切實把高質量學習成果轉化為維護社會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的動力,以優異成績迎接建黨100周年。
(通訊員 羅忠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