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網訊 根據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印發的《關于調整全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從今年8月1日起,全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由原來的1050元/月調整為全市最低工資最高檔標準1500元/月的80%,即1200元/月,以后隨著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而相應調整。
我縣本次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的范圍為2018年8月1日后,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對已按原標準領取了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差額部分將予以補發。
(通訊員 袁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