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網訊 近日,秀山縣司法局平凱司法所聯合平凱派出所成功調處一起兒童之間玩耍造成意外傷害賠償糾紛,切實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有效避免矛盾升級,依法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事發當天,田某的女兒林某某(12歲)與袁某某的兒子(3歲)一起玩耍時,田某的女兒臉被鐵門劃傷。第二天,田某才報警。林某某受傷后,田某自行帶女兒進行了醫治,林某某的傷情得到妥善治療,前期醫療費加上后續醫療等費用大概需要1.2萬元。田某根據自己女兒的描述認為是袁某某的兒子推鐵門行為造成自己女兒受傷。袁某某則認為自己的兒子可能沒有推鐵門。雙方當事人(監護人)就賠償責任問題,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于是,田某向平凱派出所申請調解。派出所與司法所啟動“警司聯調”機制,于6月20日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
調解開始時,司法所調解員首先闡明該傷害糾紛的當事人均是未成年人,在主觀上并不是故意造成傷害,而是在玩耍過程中造成了意外傷害,希望受傷害的家長能做出諒解,合理解決本次糾紛。其次,調解員靈活運用調解方式方法,快速化解糾紛。派出所民警首先對事件進行詳細的了解,在掌握充分的信息后,發現雙方對事情經過沒有爭議,但對賠償責任承擔問題有爭議。于是司法所調解員向雙方解釋《民法典》相關法條,明確各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為避免事態升級,調解員決定采取“背對背”方式,一方面跟袁某某釋明法律后果,并引導其換位思考,喚醒責任意識;另一方面安撫田某的情緒,鑒于她沒有監控視頻和證人的有力證據,建議其合理降低賠償預期。
待雙方態度緩和后,調解員再組織雙方“面對面”調解。調解員以有利于孩子成長為切入點,對雙方家長進行耐心說服,同時引用類似案例,說明訴訟成本高、周期長,難免會引起心理傷害,和解是雙贏選擇。
通過釋法析理,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對于此次意外傷害袁某某自愿承擔田某女兒4800元的醫療費用并當場付清,其他醫療等費用由田某自行承擔,案結事了。
此次調解不僅高效解決了雙方家長因未成年子女間發生的矛盾糾紛,也避免了訴訟帶來的進一步傷害和負擔。此次矛盾糾紛的成功化解,是派出所與司法所緊密協作、積極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的生動體現。
下一步,秀山縣司法局平凱司法所將繼續秉持司法為民初心,持續深化“警司聯調”機制,以法治之力筑牢基層平安基石,讓和諧之花在基層絢麗綻放。
(通訊員 周俊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