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網訊 為進一步規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地票資金的管理使用,切實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成員的合法權益,近日,隘口鎮對轄區內11個村居(社區)2020年以來的地票資金開展財務自查工作。
通過對簽字審批流程、資金使用情況、財務管理等方面的檢查,發現各村居(社區)地票資金報賬實行“先批后付”報賬程序,資金大部分用于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村級道路的排危和整修、人飲工程維護等集體成員普遍受惠的公益性、公共服務性項目,同時制定了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此次檢查有助于提高各村居對財務管理的重視,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權益。
下一步,該鎮將加強對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管理,強化群眾監督效能,通過“四議兩公開”程序,強化資金使用透明度,確保群眾知情權,堅持以問題為導向,推動資金在陽光下運行,切實守好群眾的“錢袋子”。
(通訊員 張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