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相關規定,現就我縣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公示2022年度年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年度報告公示對象
凡于2022年12月31日(含)前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2023年1月1日(含)及后設立登記的市場主體,自下一年起公示年度報告。
二、年度報告公示時間
2023年1月1日— 6月30日(含)
三、年度報告公示方法
(一)網頁填報
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重慶)”(http://cq.gsxt.gov.cn/),點擊“企業信息填報”,逐項如實填報。
1.身份認證
首先登錄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重慶)(http://cq.gsxt.gov.cn/),點擊“企業公示信息填報”按鈕,進入提示頁面。首次登錄的點擊“企業聯絡員注冊”進行注冊;注冊信息發生變化的,請點擊“企業聯絡員變更”;忘記聯絡員登錄信息的,請與屬地鎮(街)市場監管所聯系,進行聯絡員失效后重新注冊。
2.登錄公示
注冊聯絡員后,即可登錄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重慶),點擊“企業信息填報”按鈕,填寫登錄信息后,點擊“登錄”后進入下一頁面,即可自行公示年度報告信息或其他自行公示信息填報(即時信息),請逐項如實填報,確認無誤后點擊“提交并公示”、“確定”完成年報公示。
(二)小程序填報
微信中搜索小程序:山城有信。進入界面后,點擊“市場主體”,填寫相關信息登錄后,點擊右下角“我的”——“年報填報”——“年度報告填寫”。請逐項如實填報,確認無誤后點擊“提交并公示”、“確定”完成年報公示。
四、年度報告公示注意事項
繼續實施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商務等部門“多報合一”。
1.年度報告內容應真實有效,各市場主體對公示信息的真實性、及時性負責。
2.各類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必須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年度報告。個體工商戶可以通過網上公示,也可以向屬地鎮(街)市場監管所報送紙質年度報告。
3.除公示年報信息之外,企業應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條的規定自覺履行信息公示義務,及時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重慶)向社會公示股東或發起人出資信息、股權變更信息、行政許可信息、知識產權出質登記信息、受到行政處罰的信息和其他依法應當公示的信息。
4.市場主體發現申報的公示信息不準確的,應當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更正。更正前后內容同時公示。
5.未按規定公示年度報告,或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市場主體由市場監管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今后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中,將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可以處1萬元以下罰款。
五、咨詢方式
可以通過屬地鎮(街)市場監管所或信用科進行電話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