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網訊 近年來,黔江法院認真履行渝東南“一區四縣”環境資源案件跨區域集中審理職能,依法嚴懲非法捕撈等破壞水生生物資源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切實筑牢長江上游生態環境保護司法屏障。
9月29日,黔江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合議庭來到我縣洪安鎮貴亞村,首次利用“便民車載法庭”巡回審理一起三人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當地村委會干部、村民等80余人旁聽了該案件庭審。
上午9時,黔江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吳某某、羅某、易某非法捕撈水產品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21年6月14日,被告人吳某某、羅某、易某三人邀約一起炸魚,三人通過自制火炮,購買、攜帶其他作案工具前往秀山縣膏田鎮溶溪河炸魚,共炸得一條鯉魚和10余條白條魚。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吳某某、羅某、易某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
在審判長的主持下,庭審全程規范嚴謹、節奏緊湊、有條不紊。庭審中,被告人、辯護人充分發表了質證意見及辯護意見。最后陳述環節,被告人均表示十分后悔,以后將吸取教訓,絕不再犯。
“此次黔江法院在洪安巡回審理環境資源犯罪案件,利用車載便民法庭,將法庭開到了群眾家門口,形式非常新穎,真正做到了便民服務零距離,法官結合案件以案釋法,提高了群眾環境保護意識,有很好的教育意義。”洪安鎮貴亞村村委會副主任石勇說。
水產資源是國家的一項寶貴財富,而非法捕撈水產品則會破壞國家對水產資源的管理制度及生態環境,危害水產資源的可持續發展。今天到秀山縣洪安鎮通過“車載便民法庭”開展巡回審判,是想借機對廣大群眾進行一次環境資源的普法宣傳。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全市長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其他重點水域,實行“十年禁漁”,全面禁捕。本案所涉溶溪河以及本地洪安河等均屬于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在禁捕名錄范圍。再次提醒廣大群眾,采用電魚、毒魚、炸魚、網捕等方式都屬于非法捕撈,堅決杜絕心存僥幸、頂風作案。希望廣大群眾能夠從本案中引以為戒,加強法律知識學習,守護我們共同的綠色家園。
(全媒體記者 方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