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縣委批準,2021年4月至2021年7月,十四屆縣委第十二輪巡察對縣法院、縣檢察院、縣經濟信息委、縣民政局、縣商務委、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縣審計局、縣社科聯、縣融媒體中心開展常規巡察。近日,縣委巡察組對以上黨組織反饋了巡察情況,對巡察整改提出了要求。現將巡察發現和群眾反映的被巡察黨組織存在的主要問題通報如下:
縣法院:推動立案登記制改革落地執行欠力度,網上立案工作存在薄弱環節,督促執行“三個規定”制度不夠到位,抓好執法辦案第一要務存在短板,發揮審判監督職能不夠到位,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夠到位;為民便民服務意識不夠強,打通司法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還有差距,執法司法規范化建設存在短板,司法安全防線筑得不夠牢;執行民主集中制不夠嚴,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扛得不夠牢,黨建工作存在薄弱環節,選人用人程序不夠規范。
縣檢察院:踐行“在辦案中監督、在監督中辦案”理念不夠到位,自覺落實“三個規定”意識樹得不夠牢,落實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任務存在弱項,推動檢察官業績考評改革工作不夠有力,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有差距;防范和化解廉潔風險意識不夠強,從嚴從實抓作風建設欠力度,深化司法規范化建設存在不足,抓制度規定落實不夠嚴格;黨組作用發揮不夠充分,全面從嚴治黨存在薄弱環節,黨建工作抓實抓常抓細不夠,執行干部選拔任用程序不夠嚴謹。
縣經濟信息委:推動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工業、信息化和科技領域重要講話精神及重要會議精神入腦入心不夠,履職盡責謀劃全縣工業經濟發展不夠到位,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有差距;主動服務企業服務群眾勁頭不足,化解信訪遺留問題不夠有力,廉政風險關鍵環節防控不夠到位;黨建工作存在薄弱環節,執行民主集中制不夠到位,落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要求不夠到位,推進黨風廉政建設不夠扎實。對十三屆縣委巡察反饋的“在所涉行政審批項目和公共服務項目未進入縣政務服務中心”問題整改不夠到位。
縣民政局:推動養老服務產業改革發展較為緩慢,提升養老服務質量存在不足,以新發展理念引領推進殯葬領域生態文明建設有落差,推進殯葬事業改革存在差距,意識形態責任制落實欠力度;堅持“民政愛民,民政為民”服務理念不夠,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夠有力,廉政風險不同程度存在;履行黨建主體責任意識不夠強,干部隊伍建設存在短板,從嚴管黨治黨存在薄弱環節。對十三屆縣委巡察反饋的“國有資產管理不嚴”問題整改不到位。
縣商務委:在學懂弄通做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商務領域重要講話精神及重要會議精神上下功夫不夠,助推全縣商務發展職能作用發揮不夠,疫情防控抓實抓細不夠有力,落實“六保”任務、做好“六穩”工作有差距,意識形態工作存在薄弱環節;推動為民服務辦實事不夠到位,解決群眾問題不夠有力,財務管理存在廉潔風險,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一定程度存在;抓黨建工作主責意識不夠,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夠到位,干部選拔任用不夠嚴謹,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不夠深入。
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推動退役軍人系統工作責任感和緊迫感不足,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五有”“全覆蓋”要求有差距,推動退役軍人服務保障體系建設不夠有力,落實退役軍人“后路”無憂存在一定差距,落實意識形態責任制工作不夠到位;提升退役軍人歸屬感獲得感不夠,落實常態化聯系退役軍人制度不夠到位,助推化解重點人群信訪突出問題效率不高,重點環節廉潔風險不同程度存在;黨建主體責任落實不夠有力,選人用人制度執行不夠嚴格,履行管黨治黨“兩個責任”不夠堅決。
縣審計局: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應審盡審、凡審必嚴、嚴肅問責”重要講話精神不夠到位,履行審計監督職責不夠到位,內部審計“第一道防線”筑得不夠牢,審計“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夠細,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有差距;工作作風不夠扎實,規范化開展審計有差距,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夠徹底;機關黨建存在短板,選人用人程序不夠規范,履行管黨治黨主體責任不夠到位,紀檢組監督作用發揮不夠。
縣社科聯:用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哲學社會科學領域重要論述統領工作存在差距,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的理念不足,踐行職責使命不夠到位,發揮“參謀”“智囊”“聯”的橋梁紐帶作用不夠充分,意識形態陣地建設和管控有待加強;作風建設不夠嚴謹,重點環節廉潔風險一定程度存在;履行從嚴管黨責任意識不足,“兩個責任”落實有差距。
縣融媒體中心: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聞媒體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夠到位,發揮黨的“喉舌”作用不夠充分,宣傳陣地建設力度不夠,新聞傳播力不夠強,唱響主旋律、傳播正能量有差距,推動媒體融合改革還需持續發力,媒體意識形態陣地建設不夠扎實;用心履職盡責不夠,抓媒體工作落實有差距,防范重點領域廉潔風險不夠有力;黨支部規范化建設有差距,執行黨內生活制度不夠嚴格,選人用人程序不夠規范,履行管黨治黨責任力度不夠。
巡察整改情況將在黨內進行通報、向社會公開,接受黨內監督和社會監督。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委巡察辦將對巡察整改情況加強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