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科學技術協會
關于舉辦2019年秀山自治縣青少年科技
模型大賽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廣大青少年朋友:
為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和《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綱要》,培養青少年動手能力、科學思維能力和探索創造能力,根據重慶市科學技術協會《關于舉辦第30屆重慶市青少年科技模型大賽的通知》(渝科協發〔2019〕31號)精神,經研究,決定舉辦2019年秀山自治縣青少年科技模型大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大賽時間、地點
2019年 12月7日,9:00—15:00;縣體育場。
二、競賽項目
(一)三軸無人機挑戰賽;
(二)航空模型競賽。
三、參賽對象
秀山籍10—18歲的青少年,自愿報名參賽。
四、獎項設置
本次大賽每個競賽項目設置一等獎2名、二等獎4名、三等獎6名,頒發獲獎證書并對獲一等獎的選手和輔導員分別獎500元、400元。
五、大賽競賽規程(見附件一)
六、大賽組織單位
主辦單位: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科學技術協會
承辦單位: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青少年科技輔導員協會、秀山縣青少年科技創新教育實踐基地
七、大賽有關事項
(一)大賽報名截止時間:2019年 11月15日
(二)報名地點:秀山縣青少年科技創新教育實踐基地(秀山縣中和街道東風路147號)
聯 系 人:楊清,聯系電話:18996909886
電子信箱:xsqqkfx@163.com
(三)培訓地點:秀山縣青少年科技創新教育實踐基地
(四)競賽器材:參賽者按大賽競賽規程器材參數要求在市場上自行購買,也可請青少年科技創新教育實踐基地代購(三軸無人機器材單價165元,航空模型器材單價98元)。
(五)大賽推選出的優秀選手,將參加第30屆重慶市青少年科技模型大賽。
附件:1. 三軸無人機挑戰賽規則;航空模型競賽規則。
2.報名表。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科學技術協會
2019年10月22日
附件一:
三軸無人機挑戰賽規則
一、競賽項目
三軸無人機挑戰賽
二、競賽器材
不限定競賽器材但必須符合以下競賽技術參數相關要求
(一)模型外觀(示意圖見圖一)
1、模型須為三軸設計,含有起落架。
2、機身材料:需抗撞、抗摔、不易變形折斷。
3、整機尺寸:長235mm±10mm、寬225mm±10mm,機身形狀不限。
4、模型重量:模型飛行重量75g±5g。
5、螺旋槳:須配備耐摔撞安全罩保證使用安全。
(二) 功能要求
1、動力部分:電池規格不限但電池必須有過充、過放、短路保護功能確保使用安全。
2、遙控設備:須采用2.4G比例遙控,不得含有GPS接收模塊,有效遙控距離不大于100米。
三、競賽場地
1.場地包含2個起降區和9個大小相同、高低不同的障礙框。
2.障礙物由標桿及其頂部正方形框組成,標桿頂部正方形框內空尺寸40×40cm,其中1、4號障礙物標桿高80cm、3號障礙物標桿高120cm,2、5號障礙物標桿高40cm。
3.起降區高40cm降落面為50×50cm。
4.場地布局尺寸及飛行示意圖見圖二。
四、競賽方式
競賽包含現場檢錄、現場制作和挑戰賽三個階段。
五、競賽方法
(一)現場檢錄
1.參賽選手按器材要求自備競賽器材(散件),在檢錄區接收裁判現場檢錄。
2. 裁判按照模型器材要求進行現場檢錄,符合要求器材將進行現場編號,不符合競賽要求的模型不能參加比賽。
3.參賽選手可自備多個模型,但均須裁判檢錄合格編號后方可參賽。
(二)現場制作
1.現場制作和調試時間為30分鐘。
2.檢錄合格后的參賽選手按模型編號入座,等待裁判口令并統一現場制作,進入比賽區域后不得擅自離開座位。
3.參賽選手需自備組裝工具,不得借用、共用。
(三)挑戰賽
1.挑戰賽共兩輪,采用小組單循環方式,第一輪和第二輪交換起始區,每輪限時60秒。
2.挑戰賽每輪由兩名參賽選手同時進行。
3.挑戰賽前所有遙控器交到指定位置,比賽時才能到指定位置領取,單輪比賽結束后立即關閉遙控器電源再交回指定位置。
4.每輪比賽開始前有1 分鐘的準備時間,當裁判員發出“預備”口令,參賽選手應立即將模型放入起降區進行對頻,對頻成功后舉手示意裁判員。
5.參賽選手按障礙物編號順序整體穿越障礙物框,其中4號障礙物框必須從下往上穿越,發生障礙物框漏飛應立即補飛,未立即補飛該障礙物不得分。
6.模型起落架全部落在起降區內方可得降落分。
7.裁判“開始”口令發出開始計時,至模型按規定線路飛行并降落在起降區,飛行過程中準許復飛,模型任何部位觸起降區停止計時;在飛行過程中參賽選手本人確認不能繼續飛行,應立即向裁判示意,停止計時。每輪成績以秒為單位,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8.比賽過程中,參賽選手只能在場地外移動。
9.每輪比賽結束時,參賽選手應立即到記錄裁判員處簽字確認該輪成績。
六、成績評定
1.每輪成績為穿越得分與降落得分之和。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完成全部任務,或未按規定線路飛行,按實際完成任務得分計算。
2.穿越分: 1、2、3、5號障礙物框分值為15分,4號障礙物框分值為20分,重復穿越只計1次有效得分。
3.降落分:20分。
4.以兩輪挑戰賽得分之和為最終成績。得分高者成績列前,如參賽選手最終成績相同則以兩輪總用時短者列前。
七、犯規及處罰
1.參賽器材不符合競賽器材技術參數指標要求的,取消參賽資格。
2.比賽前點名,一分鐘內三次不到者,視為棄權。
3.未編號或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制作者,不得參加挑戰賽。
4.制作及調試須由參賽選手獨立完成,否則取消參賽資格。
5.模型出發后,參賽學生不得以任何方式觸及模型,部件發生散落、解體等情況,該輪成績為“0”記100秒。
6.當裁判“開始”口令發出后,10秒內模型未起飛者,該輪成績為“0”記100秒。
7.借用他人模型參加比賽或代替比賽,將取消雙方參賽選手該輪成績。
8.不交遙控設備或利用遙控設備干擾他人比賽者,一經發現將沒收遙控設備并取消參賽資格。
9.故意損壞他人模型、干擾比賽正常進行者,取消參賽資格。
10.不服從裁判指揮,不遵守賽場秩序,妨礙競賽工作正常有序進行者,以教育為主,視其情節輕重處以加秒,直至取消參賽資格。
八、申訴
1.參賽選手對裁判的裁決如有異議,允許提出口頭申訴,在得到裁判員的明確答復后,應服從裁判員的裁決,不得多次抗爭。
2.對裁判的裁決仍持有異議,應由領隊向裁判長提出申訴,直至最終判定。所有申訴均應在本階段比賽結束后30分鐘內提出,過時不予受理。
航空模型賽規則
一、競賽項目
航空模型定點著陸賽
二、競賽器材
不限定競賽器材但必須符合以下競賽技術參數相關要求
(一)模型外觀(示意圖見附件一)
1、模型必須為固定翼飛機模型。
2、機身材料:須采用柔性板材制作,機身須抗撞、抗摔、不易變形折斷。
3、整機尺寸:機身長375mm±10mm、翼展325mm±10mm,機身形狀不限。
4、模型重量:模型飛行重量45g±5g。
5、著陸設備:須采用輪式起落架。
(二)功能要求
1、動力部分:必須采用后置裝置,電機不得超過兩個,電池規格不限但電池必須有過充、過放、短路保護功能確保使用安全。
2、遙控設備:須采用2.4G比例遙控,有效遙控距離不大于100米。
三、競賽場地
1.飛行場地在室外運動場進行。
2.飛行場地內設有長8m 寬4m不同規格及分值的著陸區示,意圖見附件二。
四、競賽方式
競賽包含現場檢錄、現場調試和定點著陸賽三個階段
五、競賽方法
(一)現場檢錄
1.參賽選手按器材要求自備競賽器材,在檢錄區接收裁判現場檢錄。
2.裁判按照模型器材要求進行現場檢錄,符合要求器材將進行現場編號,不符合競賽要求的模型不能參加比賽。
3.參賽選手可自備多個模型,但均須裁判檢錄合格編號后方可參賽。
(二)現場調試
現場調試時間為30分鐘。
(三)定點著陸賽
1.定點著陸賽共兩輪,采用循環方式,每輪限時60秒。
2.定點著陸賽前所有遙控器交到指定位置,比賽時才能到指定位置領取,單輪比賽結束后立即關閉遙控器電源再交回指定位置。
3.模型在著陸區外任意地點手執或滑跑起飛。
4.模型離手或離地起飛時開始進行計時,模型任何部位觸地停止運動時終止計時,計時單位為秒,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5.參賽選手在模型飛行過程中不能進入著陸區,飛行20秒后才能著陸(含20秒)。
6.飛行過程中
1)模型解體或零件脫落,碰到障礙物后下墜,其中任一零件先觸地即終止該輪競賽。
2)如遇障礙物后,在10秒鐘內能繼續飛行且計時裁判能重新看見,應連續計時,中間時間應包含在比賽時間內。
3)模型飛出裁判視線無法判斷飛行時,應以模型飛出裁判視線時終止該輪競賽。
7.模型著陸前,參賽選手身體任意部分接觸模型終止該輪競賽。
8.模型著陸后,參賽選手應立即將雙手脫離遙控器操作桿,同時單手將遙控器舉過頭頂示意,在無操控情況下模型因慣性跳躍運動時,以停止運動為準。
9.每輪比賽結束時,參賽選手應立即到記錄裁判處簽字確認該輪成績。
六、成績評定
1.著陸分:模型著陸在著陸區內停止運動時,以機頭最前端垂直投影對應分值確定。介于兩分值交接線上,按高分值區計算。
2.模型著陸在著陸區域外,著陸分值按30分計算。
3.以兩輪定點著陸賽得分之和為最終成績。得分高者成績列前,如參賽選手最終成績相同則以兩輪總用時短者列前。
七、犯規及處罰
1.參賽器材不符合競賽器材技術參數指標要求的,取消參賽資格。
2.比賽前均須點名,一分鐘內三次點名不到者,視為棄權。3.放飛口令發出10秒后,仍未放飛者,該輪成績為“0”分。
4.飛行過程中,模型解體或零件脫落,該輪成績為“0”分。
5.模型出手后飛行不到20秒提前著陸,該輪成績為“0”分。
6.飛行時間超過60秒,仍未完成著陸,該輪成績為“0”分。
7.模型著陸后復飛,在地面帶動力行駛或轉向,該輪成績為“0”分。
8.借用他人的模型參加比賽或代替比賽,將取消雙方該輪比賽資格。
9.不交遙控設備或利用遙控設備干擾他人比賽者,一經發現將沒收遙控設備并取消參賽資格。
10.故意損壞他人模型、干擾比賽正常進行者,取消參賽資格。
11.不服從裁判指揮、不遵守賽場秩序、妨礙競賽工作正常有序進行者,以教育為主,視其情節輕重處以加秒、取消該輪成績,直至取消參賽資格。
八、申訴
1.參賽選手對裁判的裁決如有異議,允許提出口頭申訴,在得到裁判員的明確答復后,應服從裁判員的裁決,不得多次抗爭。
2.對裁判的裁決仍持有異議的,可由領隊向裁判長提出申訴,所有申訴均應在比賽結束后30分鐘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