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網訊 3月30日上午,秀山縣勞動爭議仲裁院傳出了楊某久違的笑聲,看著微微擅抖的手,聽到了樸實的的感謝,仲裁院工作人員如釋重負。
用人單位支付楊某工傷賠償5.2萬元。通訊員 易太松 攝
案件追溯到2019年3月1日,龍池鎮居民楊某在四川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秀山縣龍池鎮水源村水源頭公路工程工地受傷。雙方在協調過程中發生矛盾,用人單位未能積極處理,項目部完工撤回,項目部負責人電話變更,單位工商登記地址變更郵寄無法送達,因此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結果,縣人社局也只能采取登報公告送達,楊某覺得賠償之路漫長無期心急如焚,向信訪辦、重慶天天630等部門、媒體維權投拆。
2020年1月在接到楊某的仲裁申請后,仲裁院工作人員考慮到如無法聯系上用人單位,即便仲裁程序結束通過登報送達仲裁文書,勞動者在最后的賠償執行上也會困難重重。仲裁院主動協調法律援助中心,為楊某提供了法律服務援助,并幾經輾轉最終通過工程總承包方中鐵十七局,聯系上了四川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為快捷調解仲裁提供基礎。可是由于新冠肺炎的影響,仲裁院又不得不中止案件開庭,楊某的維權之路更加漫長。
疫情期間,院里工作人員為了能幫楊某盡快獲得工傷賠償,多次電話與用人單位溝通協調,在工作人員耐心的調解下,2020年3月30日,雙方終于達成和解,楊某由于年齡較大,不愿用以轉賬方式收取賠償金,仲裁院又借來了驗鈔機幫助楊某清點賠償款。在仲裁院見證下用人單位現場支付楊某工傷賠償5.2萬元,使楊某原本漫長的維權之路在仲裁院畫下了句號。
疫情期間,仲裁院為了防止疫情擴散傳播,不得不暫停案件開庭審理,減少人員聚集。同時創新仲裁調解模式,通過電話、互聯網+等手段共調解案件19件,成功為勞動者獲得賠償47.36萬元。
(通訊員 易太松 肖詠洋 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