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網訊 為切實減輕中小企業負擔,充分發揮中小企業在抗擊疫情中穩定就業崗位的重要作用,根據重慶市人社局等4部門《關于支持中小企業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實施援企穩崗返還政策的通知》(渝人社發〔2020〕10號)精神,秀山將對受疫情影響嚴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的中小企業,實施援企穩崗返還政策。
享受返還的企業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并足額繳納2019年度社會保險費;2、2019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超過2019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3、申報時,失業保險參保人數30人(含)以下企業裁員人數不超過本企業2019年底失業保險參保人數的20%,失業保險參保人數30人以上的企業裁員人數不超過本企業2019年底失業保險參保人數的5.5%。
返還標準為3個月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50%。
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于2020年6月30日前向參保所在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秀山縣就業和人才服務局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