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網訊 根據《重慶市民政局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建立義務兵家庭優待金動態調整機制的通知〉》(渝民發〔2018〕25號)文件,從 2018 年1月1日起,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每戶每年按不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30%計發。重慶市2017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93元,據此我縣每戶每年義務兵家庭優待金將是9658元,比去年增加1658元,增長率為21%。按文件動態調整機制的規定,隨著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我縣每戶每年義務兵家庭優待金將在上一年的基礎上有所提高。
(通訊員 羅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