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網訊 近日,重慶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總隊高速公路第三支隊秀山大隊查處一起在應急車道上違法停車并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12月9日凌晨6時40許,重慶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總隊高速公路第三支隊秀山大隊民警在G65包茂高速巡邏時,發現一輛小型轎車停在出城方向1974KM+400m處應急車道上,車輛后方無任何警示標識,車內的駕駛員與副駕駛位上的乘客正在熟睡,民警叫醒駕駛員后,讓其打開車窗,一股濃烈的酒味立即自車內散發出來,民警遂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呼氣值為103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
經查,當事人楊某于8日晚與朋友在秀山縣城聚餐,通宵飲酒至次日凌晨5時許,飯局結束后駕車準備返回雅江,途中楊某由于通宵未睡加之酒勁上頭,頓感疲憊困倦,無法繼續駕車,隨即將車停在應急車道上休息,最終被交巡警查獲。
依據法規條例,民警依法對楊某在應急車道上違法停車的行為給予200元罰款記9分的行政處罰,并對其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立案調查,作進一步處理。
在此,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酒駕醉駕危害大,易發事故代價高,切勿心存僥幸、以身試法。同時,除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救護車外,其他機動車不得進入應急車道內行駛或者停車,如果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出現故障,需要在應急車道內臨時停車的,應當按照規定使用緊急燈光示警,并在來車方向的150米之外,設置故障車警告標志,提醒后來車輛注意安全。
(全媒體記者 楊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