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網訊 “在平凱街道的仲裁派駐庭就近打官司,維權省時又省力。”剛剛走出派駐庭的田女士、楊先生十分贊許地說。
近日,田女士、楊先生2人與某公司的勞動爭議一案,經秀山縣仲裁院受理后,按照就近原則,直接安排到平凱街道派駐庭開庭。
勞動仲裁派駐庭庭審現場
位于平凱街道辦事處的勞動仲裁派駐庭內,仲裁員、書記員、申請人、被申請人及委托代理人席位有序設置。因案件事實清楚、爭議焦點明確,仲裁員在詳細聽取雙方當事人就拖欠勞動報酬情況、勞動關系解除情形等陳述后,組織雙方開展了質證和辯論,并在征求雙方意愿的基礎上開展了“背靠背”調解。在充分了解雙方意見后,仲裁員告知雙方當事人,該案將擇日裁決。不到2小時,仲裁庭審即順利完成。
建立派駐庭是仲裁院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的一項舉措。派駐庭拓寬了勞動者維權的渠道,為群眾提供仲裁便利,就近開庭審理,減輕訴累;提高了勞動爭議處理的效能,就地化解矛盾,打通為群眾服務的“最后一公里”;結合了速裁、調解等多種辦案模式,構建多元化勞動糾紛處理機制,縮短維權周期;增加了普法宣傳的效果,為轄區(qū)發(fā)展打造更好的市場化和法治化環(huán)境。派駐庭的設立還有利于促進調解仲裁工作融入基層社會治理,深化調裁聯動,助力案結事了。
在派駐庭審理的案子,有相應的選擇標準。首先是就近原則,在勞動合同履行地開庭,方便雙方就近解決爭議。其次,案件請求要具有典型性,適宜普法宣傳。另外,選取的案件適用簡案速裁模式,審理周期會大大縮短。
(通訊員 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