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網訊 8月17日,洪安鎮平安辦聯合秀山法院第五人民法庭、洪安派出所、洪安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促成雙方當事人握手和解。
組織調解現場
2021年1月12日,平凱街道的肖某駕駛拖拉機行駛至洪安鎮三陽村路段時,將車輛逆向停放在路邊后離開。不料車輛后溜將路過的行人李某撞傷,李某隨即被送往醫院治療。經交警認定此次事故由肖某負全部責任。李某出院后申請傷殘鑒定,拿到鑒定結果后,雙方就賠償事宜遲遲未能協商一致。2021年7月,李某向秀山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肖某賠償各類費用共計174658元。肖某已支付李某住院期間產生的所有醫療費用,對自己承擔的賠償責任無異議,但一次性付清所有賠償金有一定困難,雙方爭持不下。
當事人雙方簽定調解協議
介于此情況,洪安鎮平安辦和第五人民法庭聯合派出所、司法所,邀請縣人大代表劉嘯麟、政協委員吳秀忠,一起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經兩個小時協商,當場達成調解協議,除已支付的住院醫療費外,肖某將支付李某各類費用共8萬元,分為6期支付,并當場兌現第1期費用1萬元。
近年來,洪安鎮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聯合“一庭兩所”形成解紛合力,推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促進基層區域性社會治理,推進了“平安秀山”建設。
(通訊員 文賢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