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全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重慶市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機制的有關規定,現命令如下:
一、暫時停運所有進出秀山縣境內的省際班車客運、縣際班車客運、包車客運、縣內班車客運、縣內農村客運、公交客運以及縣內客渡船,凡已購買上述車票、船票的乘客可到相應售票窗口免費辦理退票事宜。
二、全縣所有鄉鎮(街道)暫停逢場趕集活動,禁止集鎮市場流動攤販進場經營,允許有固定門面的經營戶(大型餐館除外)從事經營活動,保證人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所需。
三、全縣范圍內所有餐飲單位(含酒店餐飲)暫停提供聚餐性質的消費服務,20:00后一律不得營業,暫停縣內所有夜市攤點的經營,依法取締城鄉內占道經營的游攤商販。
四、全縣所有個體診所、門診部暫停營業,所涉及的個體診所、門診部應迅速通知已預約的病人取消就醫,并做好相關解釋工作,縣內其它醫療機構要做好群眾診療需求。
五、凡違反本令的,由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六、本令自2020年1月30日零時起施行,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