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網訊 為降低企業生產成本,幫助企業更好發展,近日,我縣印發《秀山自治縣落實進一步助力市場主體健康發展政策措施操作細則》,根據《細則》,我縣階段性降低企業水電氣成本。
電力方面,階段性降低工商業(高耗能行業用戶除外)電價5%政策,延續執行至2020年12月31日。用氣方面,縣城區非居民用氣最高銷售價格由3.32元/立方米下調為3.16元/立方米,延續執行至2020年12月31日,其中,批發業、零售業、餐飲業、住宿業用戶2、3月份用氣量按照調整前價格的90%結算,4月1日起用氣量按照調整后的價格執行。用水方面,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中心城區非居民(含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種行業用水,不含機關事業單位)用水按照上半年階段性降價前的價格(不含污水處理費、水資源費)優惠5%執行。以上優惠,用戶無需進行申報,由電力、供氣、供水企業按照規定直接執行。
(全媒體記者 田坤 實習生 符志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