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網訊 近日,記者從重慶市稅務局獲悉,為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幫扶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我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10萬元(含本數)以下免征增值稅政策。在2020年12月31日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或者連續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全媒體記者 簡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