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網訊 近日,重慶市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按照《措施》,重慶將落實國家新能源汽車購置相關財稅支持政策,貫徹落實《關于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有關政策的公告》要求,對列入《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有效期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
此外,按年度實施支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政策措施,重慶將加快新能源汽車在巡游出租車、網約出租車、駕考(駕培)車、公交車、公務用車等公共領域的推廣應用和試點示范;鼓勵生產企業出臺相關促銷政策,引導重慶個人用戶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持續優化新能源汽車使用環境。
同時,將繼續執行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補貼,對全市范圍內滿足單站裝機功率和樁數有關條件的公用和專用直流充電設施給予400元/千瓦的建設補貼;對滿足單站裝機功率和樁數有關條件的黨政機關及其所屬公共機構內部停車場非經營性專用交流充電設施給予100元/千瓦的建設補貼。
(全媒體記者 簡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