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向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在“兩高”報告中,“重慶”被多次提及,包括莎姐、背包法庭、人民陪審員改革試點在內的多方面被“兩高”報告點贊。
最高法報告
1.背包法庭
最高法報告:湖北、重慶、甘肅等法院在山區推廣“背包法庭”。
重慶行動:2011年,重慶高院研發了便攜式巡回審判箱。2016年9月7日,數字巡回審判包配發到全市142個人民法庭投入使用。
“背包法庭”包含的數字巡回庭審系統,可實現立案受理、訴訟材料收轉、現場庭審記錄、庭審直播點播、法律文書送達、案件進度查詢、裁判文書制作、訴訟檔案查閱、遠程視頻接訪、執行現場指揮取證、現場普法宣傳這些功能。
2.智慧法院
最高法報告:開發“智慧法院導航系統”,實現訴訟服務精準化,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
加快建設智慧法院,擴大庭審直播、文書上網、審判流程及各類司法信息公開范圍,全面拓展司法公開的廣度和深度。加強信息化、人工智能與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
重慶行動:重慶運用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這些現代技術,初步建成“智能審判、智能服務、智能監督、智能研判”四位一體的智慧法院。
引進“庭審語音識別系統”,提高庭審效率。開展電子卷宗網上調閱試點,解決紙質卷宗調閱周期長問題。
渝中、江北法院試點“類案智能專審平臺”建設,信用卡糾紛批量案件立案時間由半天縮短到30分鐘以內,案件審理時間平均縮短10天。
3.人民陪審員制度
最高法報告: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在黑龍江、廣西、重慶等地50個法院實行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提高陪審員的廣泛性和代表性,讓人民參與司法、監督司法。
重慶行動:重慶市所轄的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沙坪壩區人民法院、梁平縣人民法院、南川區人民法院和江津區人民法院被確定為試點法院。
重慶高院會同重慶市司法局制定“1+5”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方案,即重慶法院1個總體方案,5家試點法院分別制訂具體方案。
最高檢報告
1.重慶“莎姐”
最高檢報告:推進平安校園建設……與教育部聯合部署“法治進校園”全國巡講,重慶“莎姐”、武漢“秦雨”、瀘州“納愛”、慈溪“花季關護”、南陽“冬云”等大批優秀檢察官團隊走進中小學開展法治教育,已巡講4萬余場。
重慶行動:2012年7月,重慶市三級檢察機關45個院全面設立“莎姐”青少年維權崗。共開展“莎姐”進校園活動1600余場次、“莎姐”進社區300余場次,在128個城鄉社區市民學校設立莎姐法制副校長。編發《莎姐講故事》、《寶貝不怕》等普法讀物12.5萬本,其中,重慶市檢察院和重慶晨報聯合編寫的《莎姐講故事》青少年普法系列漫畫口袋書,目前已出版了兩季。
2.刑案速裁和認罪從寬
最高檢報告: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決定,2014年6月起在18個城市開展為期兩年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共對5.6萬件輕微刑事案件建議適用速裁程序,審查起訴周期由過去平均20天縮短至5天。2016年11月又部署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人民法院適用該制度審結的刑事案件中,由檢察機關建議適用的占98.4%,人民法院對檢察機關量刑建議的采納率為92.1%。
重慶行動:重慶作為試點城市之一,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工作取得實效,對13260件案件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占同期辦結刑事案件的50.6%,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議的采納率為88.5%。
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 張旭 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