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人民幣圖樣使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人民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以人民幣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公共和私人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愛護人民幣。禁止損害人民幣和妨礙人民幣流通。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用品及票券上使用人民幣圖樣,任何單位、個人不得銷售非法使用人民幣圖樣的宣傳品、出版物和其他商品。
請各單位、廣大市民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如發現有拒收人民幣、違規制作、仿制、買賣人民幣圖樣,違規在宣傳品、出版物或其他商品中使用人民幣圖樣的行為,可向人民銀行秀山縣支行舉報。舉報電話:76663151。
中國人民銀行秀山縣支行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