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網訊 隨著高考腳步的臨近,針對農村和貧困地區的專項計劃也將相繼啟動。日前,教育部發布《關于做好2019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高考農村專項計劃分為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3類,國家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的貧困縣脫貧后2019年仍可繼續享受國家專項計劃政策。
秀山學生可報考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其中,報考國家專項計劃招生對象為:具有當地初、高中階段學校連續6年及以上學籍并實際就讀,同時具有當地6年及以上戶籍(按報考當年8月31日往前推算),且符合當年重慶市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并在當地報名的高中階段教育畢業生,考生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也在規定區縣。在縣外接受初、高中階段教育或補習的考生不能報考。
高校專項計劃又稱農村學生單獨招生,招生辦法由有關高校確定并在招生簡章中明確,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于有關高校普通類招生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符合2019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4月25日前,有關高校公布將招生簡章,符合條件的考生須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完成報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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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張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