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網訊 秀山森林公安局在開展“綠劍2018”專項打擊行動中,對全縣涉林違法犯罪線索進行全面摸排。
鐘靈鎮凱堡村民高某某向我局民警反映,自家位于該村小地名皂角灣等兩處的山林內林木被砍伐。經民警出勘現場和走訪調查,由于砍伐時間較久,現場也無目擊證人,無法迅速鎖定犯罪嫌疑人。民警從現場發現,與高某某林地相連的山林(高某某胞弟)內也有砍伐痕跡,且初步判定伐痕時間與報案人家林木伐痕時間大體吻合,高的胞弟卻未報案。根據這一反常跡象,民警決定首先從高某某胞弟身上開展調查。但高某某反映其胞弟不久前剛剛離世,案件線索中斷。經對高某某胞弟親屬進行詢問,獲悉三個多月前,同為該村的村民張某曾找到高某某胞弟,提出購買其山林內部分林木。獲此線索后,民警庚即對張某進行調查,張某承認今年初以1500元的價格向高某某胞弟購買其山林內的林木,并于4-6月分別到高家山林內砍伐林木,民警要其出示林木采伐許可證,張某僅能提供采伐自家林木50株的采伐證,但張某山林內并無采伐林木的痕跡。通過深入調查,查明張某利用向村民購買木材賣與木材加工廠、從中賺取差價的方式作為自己的生財之道,苦于采伐證一次僅能辦理50株(2立方米以內),無法迅速為自己積累財富,遂靈機一動,打著采伐自家林木的幌子辦理采伐證,妄圖通過偷梁換柱、移花接木的方式逃避打擊。
經現場檢尺:張某在高某某及高某某胞弟家山林內濫伐林木共計206株,共計活立木蓄積17.77立方米,犯罪嫌疑人張某的行為已觸犯刑法,涉嫌濫伐林森罪被追究刑責。
(通訊員 黃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