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網訊 全縣微型企業注意啦!為更好激發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深厚潛力,日前,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慶市中小企業發展指導局、重慶市財政局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政策措施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全面啟動微型企業扶持新政實施工作。
“先入庫后申請”,“培育庫”的培育措施有:由市、區縣兩級工商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實施跟蹤監測重點幫扶;給予每戶最高50萬元的微型企業成長扶持貸款、商業貸款貼息、會展補助等政策扶持;優先推薦入駐重點微型企業孵化平臺、參加微型企業提質培訓以及其它幫扶對接活動;按科技信息和節能環保類、文化創意類、制造加工類、批發零售類(含電子商務)、服務類、農業類等6大類行業,對庫內企業進行年度評價,分行業對排序靠前的給予每戶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一次性成長獎勵,每年獎勵1000戶。
申請入庫培育的時間為: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為集中申報時間(2018年申報截止日期延長至6月30日)。集中申報結束后企業仍可提出入庫培育申請,納入次年獎勵評價范圍。“培育庫”的申報條件為:依法在重慶市行政區劃內注冊的有限責任公司、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所列微型企業標準;建立了企業管理和財務核算制度,有進銷臺帳等財務核算基礎資料;申報時企業未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的“異常經營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國家稅務總局“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公布欄”、工商部門“微型企業重點監管庫”;上年度年營業額在30萬元以上;按規定進行納稅申報;從業人數5人以上,或有1人以上由本企業連續繳納社保6個月及以上。
符合申報條件的微型企業需在重慶市微型企業發展網(http://www.cqwq.gov.cn)注冊登錄,如實填報申請信息提出入庫申請。同時準備以下申報資料的原件、復印件:(一)向稅務部門提交的企業上年度財務報表;(二)能證明企業上年度進行納稅申報的企業納稅申報表或繳稅憑證等證明材料中任意一種;(三)從業人數需提供記載企業從業人數的上年度相關財務資料;社保繳納情況提供社保費繳納憑證或社保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等材料中任意一種。(四)企業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
(通訊員 文彪 王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