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網訊 4月21日早上7點,高速執法三支五大隊接到報警稱,在G65包茂高速下行方向秀山服務區入口匝道處,發生一起小車撞護欄的道路交通事故。
執法人員立即趕到現場,這一起“與眾不同”的事故讓在場人吃驚:事故車輛車身右側緊緊貼在護欄上,右前輪則連同輪軸承,落在車輛后方近兩百米處,卡在護欄與路面的縫隙中,整個車輛右側幾乎報廢。幸得車速不快,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執法人員詢問得知,當事人李某剛滿19歲,2017年11月才考取駕駛證。關于具體的事發過程,李某是這樣描述的:“我本來準備去秀山服務區休息,進入匝道后車速有點快,打算減速。誰知方向盤歪了一下,就感覺車身撞到了哪里。這時心一慌,油門當成了剎車踩,直接斜上去又撞了護欄。撞了之后更害怕了,只能一個勁的繼續踩,于是就掛著護欄一路下來。”
當執法人員問其是否了解實習期內沒有駕齡三年及以上人員陪同不能上高速這一法規時,李某稱考駕照的時候有這個題目,自己也知道答案。但覺得高速路上行車與平時應該差別并不大,于是就駕車上了高速。
據悉,此次事故造成車輛和高速公路路產(護欄)損失共計2萬元,執法人員對當事人“實習期上高速且沒有持有相應或者更高車型駕駛證3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的違法行為,做出了罰款200元的處罰。
“這次真的是大難不死,被現實狠狠的教育了一次。賠錢都是小事,差點就送了命。”李某說,希望自己這個“反面案例”能給廣大市民一個啟示,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規,安全出行。
(記者 張韋 通訊員 王涵加)